據海南省工信廳獲悉,《海南省2022年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若干措施》3月29日印發(fā)?!洞胧饭膭顐€人及其他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。
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在汽車使用環(huán)節(jié),對在海南省個人及其他領域購買新能源汽車(不含已申領補貼的新能源貨車、環(huán)衛(wèi)車、旅游客車、班線客車)新車并在省內注冊登記的,在可提供核算充電量的情況下,自車輛注冊登記起一年內充電量大于2000度(含)每輛可申領2000元充電費用補貼,小于2000度每輛可申領1500元充電費用補貼。
《措施》鼓勵使用新能源貨車,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對在海南省購買新能源載貨營運汽車(含郵政快遞及城市物流配送車輛)新車并在省內注冊登記的,自車輛注冊登記起一年內核算里程達3萬公里后,按重型、中型、輕型及以下每輛車分別可申領3萬元、2萬元、1萬元的運營服務補貼。對新能源環(huán)衛(wèi)車、新能源旅游客車、班線客車均有相應補貼。
在開展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試點方面,在2021-2022年試點期內,對巡游出租車、中重型卡車等重點應用領域示范應用項目給予獎勵。其中,對投放換電車輛不低于100輛并實際以換電模式運營的巡游出租車項目,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的獎勵;對投放換電車輛不低于50輛并實際以換電模式運營的中重型卡車項目,一次性給予400萬元的獎勵。